国务院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国发〔2026〕11号)— 教育、住房、社保、医保的政策要求与适用条件(公开文本13项任务和保障措施)
国务院2026年5月印发实施意见,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消除与户籍挂钩因素:推动将随迁子女纳入常住地学前和高中阶段公共服务,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常住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推动更多城市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未落户家庭纳入公租房;全面取消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保户籍限制;梯度供给不得设学历、职称、纳税门槛。
要点卡(资料范围:2026年5月公开文件及5月26日吹风会;页面整理日期:2026年10月5日)
| 领域 | 意见的主要规定 | |---|---| | 文件 | 国发〔2026〕11号;成文日期2026年5月18日,公开日期5月22日 | | 随迁子女教育 | 公办学位暂时无法保障时常住地政府落实购买学位责任;九年一贯制直升同等对待;推动纳入学前和高中阶段公共服务;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常住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 | | 公租房 | 推动更多城市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未落户家庭纳入保障,按就业居住年限、住房困难程度确定条件,在合理轮候期内保障 | | 社保 | 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 | | 医保 | 持居住证参加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与户籍人口同标准 | | 就业 | 符合条件的城镇常住人口可依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 | 兜底 |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而生活陷入困境的人员,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在急难发生地按规定临时救助 | | 梯度供给 | 仅针对供需矛盾突出的服务,可在一定时期内用积分制等,条件以就业、居住时间为主,逐步降低门槛;不得设学历、职称、纳税贡献限制 | | 居住证 | 推行电子居住证,扩大凭证即享事项 |[1][3]
名词(本页通俗解释,非文件法定定义):常住地=通常居住的地方,具体认定依相关服务规定;未落户常住人口=在当地常住但户口不在当地的人;随迁子女=随父母流动的子女;梯度供给=资源紧张时按居住、就业年限等条件分层提供服务。[1]
六项重点任务(公开文本第一至六项)
(一)教育:要求「巩固提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位比例」;「对暂时无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随迁子女,常住地政府切实落实购买学位责任」;「九年一贯制学校校内直升政策对随迁子女、当地户籍学生同等对待。」并「推动将随迁子女纳入常住地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公共服务范围。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常住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1]
(二)住房:「推动更多城市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推行按就业居住年限、住房困难程度确定保障对象、保障方式、保障标准、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在合理轮候期内对符合条件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予以保障」;「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1]
(三)社保:全面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将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扩大到更多地方和平台企业。」[1]
(四)医保:「加力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保障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保的权利,并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1]
(五)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城镇常住人口依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落实就业援助政策。」[1]
(六)兜底:逐步将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儿童关爱、养老助老、社会救助、扶残助残;「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生活陷入困境的人员,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在急难发生地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推动各地出台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1]
支撑保障(公开文本第七至十三项):钱、地、设施和居住证
意见要求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完善设施布局,「完善相关转移支付考虑常住人口因素进行分配的做法」,并「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据新华社对吹风会的报道,「意见落实落细“人、钱、地、设施”挂钩政策」。[1][2]
跨地区衔接:「推广居住证互通互认、常住年限或常住积分转换等经验」,「探索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或以省、城市群、都市圈为单位先行先试」。「推行电子居住证」,并「各地持续扩大居住证持有人凭证即享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范围」。[1]
分类实施:「超大城市要按照常住人口规模目标,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人口流入城市“一城一策”建立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据新华社报道,意见对不同人口流动地区分别提出要求,「不搞“一刀切”。」[1][2]
吹风会补充的部门措施
据新华社对吹风会的报道:人社部将建设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住建部将「对符合条件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及时纳入公租房轮候库」。[2]
国家医保局(吹风会实录):「当前,全国除个别城市外,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均可持居住证本地参保。外地户籍学龄前儿童,凭父母一方持有常住地核发的有效证件,就能办理参保手续」;“十四五”期间7.28亿人次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3]
已核实的事实
每条事实标注其证据类型本节每条事实都标注了证据类型——独立来源交叉核实,或一次原始记录单独确认。
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文号国发〔2026〕11号;成文日期为2026年5月18日,中国政府网公开日期为5月22日(公开文本注明「本文有删减」)。[1] 1 源 · 一次原始记录
意见的核心表述:「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消除基本公共服务与户籍挂钩因素,促进未落户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1] 1 源 · 一次原始记录
社保与医保:「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各地对持居住证参保人员按照户籍人口相同标准给予财政补助」;「各地不得将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与在当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绑定。」[1] 1 源 · 一次原始记录
梯度供给:「对供需矛盾突出的基本公共服务,各地可通过积分制等方式,在一定时期内采取以就业、居住等时间因素为主要条件的梯度供给办法」,并「逐步减少梯度层次和差异、降低享有门槛」;要「区分梯度供给与人才引进措施,不得设置学历、职称、纳税贡献等限制条件。」[1] 1 源 · 一次原始记录
国家医保局在2026年5月26日吹风会上介绍:「当前,全国除个别城市外,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均可持居住证本地参保。」参保后「将享受与常住地本地户籍参保儿童完全同等的医保待遇,涵盖普通门诊、住院、门诊慢特病等全部保障范围」。[3] 1 源 · 一次原始记录
国家医保局在同一吹风会上介绍:“十四五”期间全国共有7.28亿人次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减轻群众垫资超7000亿元。[3] 1 源 · 一次原始记录
说法与解读
未计入事实的内容 — 每条标明属于哪一类自此开始为未计入事实的内容:单一来源的报道、发布主体自己的说法、本页的计算或解读,每条分别标明。
时间线
未能确认的部分
这些是本页试图确认而未能确认的问题。留白,不用推测填补。- 各人口流入城市“一城一策”的具体实施办法
- 公开文本删减的内容
- 模型
- claude-opus-5
- 时间
- 2026/10/05 10:30
- 正文字数
- 1,717
- 资料来源
- 采用来源 3 条
- 模型
- ChatGPT(联网核对出处)
- 时间
- 2026/10/05 10:05
- 结论
- 要求修改
查看修订记录(3条)
| 2026/10/05 09:00 | 首次撰写(claude-opus-5) | 创建 |
| 2026/10/05 | 首次撰写。通读国务院实施意见公开全文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新华社报道;人均数由程序计算。 | 更新 |
| 2026/10/05 | 发布前经 ChatGPT 对照出处独立审核;原文能证实的意见已采纳。 | 更新 |
常见问题
没有本地户口,孩子能在常住地上公办学校吗?
意见要求流入城市新增学位、巩固提升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位比例;公办学位暂时无法保障的,常住地政府要落实购买学位责任。具体入学条件看当地规定。[1]
随迁子女能在常住地参加中考、高考吗?
意见要求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常住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具体报考条件须另查当地现行中考、高考政策。[1]
外地户口能申请公租房吗?
意见推动更多城市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按就业居住年限、住房困难程度确定条件,经审核后在合理轮候期内保障。[1]
在打工城市交社保还要户口吗?
意见要求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1]
外地户籍孩子能在居住地参加居民医保吗?
意见要求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国家医保局2026年5月26日介绍,当时除个别城市外均可持居住证本地参保;具体材料和办理条件应核对当地现行规定。参保后享受与本地户籍参保儿童同等待遇。[1][3]
意见是否允许积分制等梯度供给?
允许,但仅针对供需矛盾突出的基本公共服务,可在一定时期内实行,条件以就业、居住时间为主,并应逐步减少梯度层次和差异、降低门槛;不得设学历、职称、纳税贡献等限制条件。[1]
这份文件是什么时候发布的?
国发〔2026〕11号,成文日期2026年5月18日,5月22日在中国政府网公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