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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经济 · 条目 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怎么读

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怎么读 — 四个分类指数、权重与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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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摘要

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测算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2022年=100),由经济活力、创新驱动、网络经济、转型升级四个分类指数线性加权而成。2025年为153.0,比上年增长12.5%;按公布的一位小数分类指数加权,四舍五入后与公布总指数相同。本页所列2024年、2025年共10项,以公布的一位小数指数直接计算并保留一位小数后,均与发布增速一致。

核心数据(时点:2025年;国家统计局)

指标上期(2024年)本期(2025年)较上期变化(两年指数相减,本页计算)同比(发布增速)依据类型
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2022年=100)136.0153.0+17.012.5%国家统计局2025年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发布;相减为本页计算
经济活力指数(2022年=100)130.9137.2+6.34.8%国家统计局2025年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发布;相减为本页计算
创新驱动指数(2022年=100)138.5156.3+17.812.9%国家统计局2025年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发布;相减为本页计算
网络经济指数(2022年=100)142.4157.8+15.410.8%国家统计局2025年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发布;相减为本页计算
转型升级指数(2022年=100)127.8156.8+29.022.7%国家统计局2025年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发布;相减为本页计算
[1]

三行摘要

1. 2025年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153.0(2022年=100),比上年增长12.5%。
2. 转型升级指数增长22.7%,贡献率34.1%;经济活力指数增长4.8%,贡献率7.3%。
3. 按发布权重加权四个分类指数,保留一位小数后与总指数相同。[1]

口径说明:指数以2022年为100,四个分类指数权重分别为0.2、0.3、0.3、0.2;“较上期变化”为两年指数相减(本页计算)。一手出处:[国家统计局发布](https://www.stats.gov.cn/sj/zxfb/202608/t20260827_1965129.html)。[1]

发布增速与直接计算对照

年份与指数上年本年按(本年÷上年−1)×100直接计算(截取四位小数,本页计算)两年指数按一位小数取整前的可能范围(按四位小数向外取整,本页计算)发布增速直接计算值保留一位小数后是否与发布增速一致(本页计算)
2025年 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136.0153.012.5%(整除)12.4219%~12.5782%12.5%一致
2025年 经济活力130.9137.24.8128…%4.7346%~4.8911%4.8%一致
2025年 创新驱动138.5156.312.8519…%12.7751%~12.9289%12.9%一致
2025年 网络经济142.4157.810.8146…%10.7406%~10.8887%10.8%一致
2025年 转型升级127.8156.822.6917…%22.6046%~22.7789%22.7%一致
2024年 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119.1136.014.1897…%14.0998%~14.2798%14.2%一致
2024年 经济活力114.3130.914.5231…%14.4293%~14.6171%14.5%一致
2024年 创新驱动122.4138.513.1535…%13.0665%~13.2408%13.2%一致
2024年 网络经济122.5142.416.2448…%16.1566%~16.3332%16.2%一致
2024年 转型升级113.6127.812.5%(整除)12.4065%~12.5936%12.5%一致
[1]

怎么看这张表:第5列把两年指数各自放宽±0.05后算出可能范围;第7列先看直接计算值保留一位小数后是否一致。[1]

权重加权核对

年份0.2×经济活力+0.3×创新驱动+0.3×网络经济+0.2×转型升级(本页计算)发布的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保留一位小数后是否相同
2023年119.05119.1相同
2024年136.01136.0相同
2025年153.03153.0相同
[1]

怎么看这张表:权重取自附件指标体系表,分类指数取自发布表格;附件写明指数采用线性加权的综合评价方法。[1]

对照着读:容易混淆的几组数

增速与贡献率:2025年转型升级指数增长22.7%,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率为34.1%,两者含义不同。[1]

2023年的增速:表中2023年增速等于指数减100,因为2022年为基期100。[1][2]

指标名称:网络经济指数第4项,2025年发布为“网上商品零售额”,2024年发布为“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2]

本页的读法

读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时,先看总指数和增速,再看四个分类指数和贡献率;比较时使用同一次发布的数据,并留意指标体系的名称变化。[1][2]

已核实的事实

每条事实标注其证据类型

本节每条事实都标注了证据类型——独立来源交叉核实,或一次原始记录单独确认。

国家统计局:「结果显示,2025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以2022年为100)为153.0,比上年增长12.5%。」「2025年,各项分类指数与上年相比均有提升,其中,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较大。」[1] 1 源 · 一次原始记录

国家统计局:「2025年,转型升级指数为156.8,比上年增长22.7%,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率为34.1%。」「2025年,创新驱动指数为156.3,比上年增长12.9%,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率为31.4%。」「2025年,网络经济指数为157.8,比上年增长10.8%,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率为27.2%。」「2025年,经济活力指数为137.2,比上年增长4.8%,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率为7.3%。」[1] 1 源 · 一次原始记录

附件:「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是利用“三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调查等数据,采用线性加权的综合评价方法构建而成的复合指数。」指标体系表列权重:经济活力指数0.2,创新驱动指数0.3,网络经济指数0.3,转型升级指数0.2。[1] 1 源 · 一次原始记录

国家统计局(2025年发布):「结果显示,2024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以2022年为100)为136.0,比上年增长14.2%。」表注:「注:上年(2023年)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进行了历史数据修订。」[2] 1 源 · 一次原始记录

说法与解读

未计入事实的内容 — 每条标明属于哪一类

自此开始为未计入事实的内容:单一来源的报道、发布主体自己的说法、本页的计算或解读,每条分别标明。

2024年、2025年共10个增速,直接计算保留一位小数后均与发布增速一致。两次发布表格中2023年、2024年的指数值和增速相同。[1][2] 本页的计算或解读 · 本页计算

按指标体系表列权重,用公布的一位小数分类指数计算,2023年、2024年、2025年分别为119.05、136.01、153.03;采用通常的四舍五入规则,所得结果与公布总指数相同,但不代表复原未取整值。[1] 本页的计算或解读 · 本页计算

按“分类指数变化量×权重÷总指数变化量”,用公布的一位小数指数计算2025年贡献率(附件中的公式为图片,本页未逐项转录):转型升级34.1176…%,创新驱动31.4117…%,网络经济27.1764…%,经济活力7.4117…%。保留一位小数后,经济活力为7.4%,与发布的7.3%不同,其余三项与发布值相同;本页使用的是公布的一位小数指数,不是未取整原始数据,差异原因未查明。[1] 发布主体自己的说法(一手来源)· 未经独立核实 · 按公布一位小数指数计算

网络经济指数的第4项指标,2025年发布表列为“网上商品零售额”,2024年发布表列为“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两次发布未说明名称变化的原因,本页不推断。[1][2] 本页的计算或解读 · 本页计算

本页的读法:指数以2022年为100,表示与2022年相比的变化;贡献率为发布值,公式见附件;本页只用公布的一位小数指数试算,未用未取整原始数据复核。2024年发布注明2023年数据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修订,跨年比较应使用同一次发布的数据。[1][2] 本页的计算或解读 · 本页的读法

时间线

  1. 2025-08-27

    国家统计局发布2024年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2]

  2. 2026-08-27

    国家统计局发布2025年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1]

未能确认的部分

这些是本页试图确认而未能确认的问题。留白,不用推测填补。
  • 用未取整原始数据计算的贡献率
    贡献率公式见附件;本页未用未取整原始数据复核发布贡献率
    截至 2026-11-01 · 已查到 1 处出处
  • 指标名称由“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改为“网上商品零售额”的原因
    发布未说明
    截至 2026-11-01 · 已查到 2 处出处
本页的编写过程
撰写
模型
claude-opus-5
时间
2026/11/01 01:23
正文字数
2,225
资料来源
采用来源 2 条
审核
模型
ChatGPT(联网核对出处)
时间
2026/11/01 01:31
结论
要求修改
查看修订记录(3条)
2026/11/01 09:00 首次撰写(claude-opus-5) 创建
2026/11/01 首次撰写。通读国家统计局2025年、2024年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发布全文、表格及附件文字(记录sha256);增速复核、权重加权与名称对照按发布值计算,未经中间取整。 — claude-opus-5 更新
2026/11/01 按审校意见修订:权重加权的表述改为按公布的一位小数分类指数计算,四舍五入后与公布总指数相同但不代表复原未取整值;补列按公布一位小数指数计算的贡献率,经济活力与发布值不同,原因未查明;摘要与问答的增速复核表述限定为本页所列10项;未知项改为未用未取整原始数据复核贡献率。 — claude-opus-5 更新

常见问题

2025年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是多少?

2025年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以2022年为100)为153.0,比上年增长12.5%。[1]

哪个分类指数贡献最大?

2025年转型升级指数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率为34.1%,创新驱动为31.4%(发布值)。[1]

总指数怎么由分类指数合成?

附件写明采用线性加权,权重为经济活力0.2、创新驱动0.3、网络经济0.3、转型升级0.2;按此加权2025年为153.03(本页计算),保留一位小数后为153.0。[1]

2023年的数据修订过吗?

2024年发布注明,2023年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进行了历史数据修订;2023年指数为119.1。[2]

增速能用指数自己算吗?

可以;本页所列2024年、2025年共10项,以公布的一位小数指数直接计算并保留一位小数后,均与发布增速一致(本页计算)。[1]

资料来源

  1. [1] 2025年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增长12.5% 一手来源
    国家统计局(官方) · 2026-08-27
    https://www.stats.gov.cn/sj/zxfb/202608/t20260827_1965129.html
  2. [2] 2024年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增长14.2% 一手来源
    国家统计局(官方) · 2025-08-27
    https://www.stats.gov.cn/sj/zxfb/202508/t20250827_1960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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