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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发展指数怎么读 — 六个分项指数、年均提高与重新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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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摘要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统计监测办公室发布长三角区域发展指数(2015年=100)。2024年为135.0,比2023年提高2.6。2025年12月发布表格中2023年为132.4,与2024年12月公布的132.6不同;发布注明依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后修订的地区生产总值重新测算。

核心数据(时点:2024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统计监测办公室)

指标上期(2023年,2025年12月发布表格)本期(2024年)较上期变化(两年指数相减,本页计算)同比(发布未列增速)依据类型
长三角区域发展指数(2015年=100)132.4135.0+2.6发布未列2025年12月长三角区域发展指数发布表格;相减为本页计算
示范引领指数(2015年=100)127.4129.8+2.4发布未列2025年12月长三角区域发展指数发布表格;相减为本页计算
创新共建指数(2015年=100)152.4160.6+8.2发布未列2025年12月长三角区域发展指数发布表格;相减为本页计算
协调共进指数(2015年=100)131.0131.0+0.0发布未列2025年12月长三角区域发展指数发布表格;相减为本页计算
绿色共保指数(2015年=100)157.5163.8+6.3发布未列2025年12月长三角区域发展指数发布表格;相减为本页计算
开放共赢指数(2015年=100)108.2106.6-1.6发布未列2025年12月长三角区域发展指数发布表格;相减为本页计算
民生共享指数(2015年=100)129.5130.4+0.9发布未列2025年12月长三角区域发展指数发布表格;相减为本页计算
[1]

三行摘要

1. 2024年长三角区域发展指数135.0(2015年=100),比2023年提高2.6。
2. 创新共建160.6、绿色共保163.8,发布称两者提升较快;按当年升幅,创新共建8.2大于绿色共保6.3。开放共赢106.6有所波动。
3. 2023年数值在两次发布中不同(132.6与132.4),2025年12月发布注明已重新测算。[1][2]

口径说明:指数共设6项一级指标、20项二级指标、49项三级指标;“较上期变化”为同一发布表格中两年指数相减(本页计算)。一手出处:[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https://www.stats.gov.cn/sj/zxfb/202512/t20251224_1962140.html)。[1]

年均提高的对照

指数(2024年−2018年)÷6(本页计算)保留一位小数发布所述“年均提高”
总指数3.25003.33.3
示范引领2.33332.32.3
协调共进4.36674.44.4
民生共享3.13333.13.1
创新共建6.35006.46.4
[1]

怎么看这张表:第2列为本页按两年指数之差除以6年计算,第4列为发布所述;发布未写明计算方法。[1]

两次发布间的重新测算

指数年份2024年12月发布值2025年12月发布值两者相减(本页计算)
总指数2018年115.9115.5-0.4
总指数2021年127.9126.9-1.0
总指数2022年129.3129.2-0.1
总指数2023年132.6132.4-0.2
示范引领2021年123.1123.2+0.1
示范引领2022年124.0124.9+0.9
示范引领2023年126.9127.4+0.5
创新共建2018年124.3122.5-1.8
创新共建2021年146.8145.2-1.6
创新共建2022年149.3148.0-1.3
创新共建2023年154.3152.4-1.9
协调共进2021年125.4123.7-1.7
协调共进2022年128.6128.9+0.3
协调共进2023年130.2131.0+0.8
绿色共保2021年148.4141.7-6.7
绿色共保2022年152.0149.4-2.6
绿色共保2023年159.7157.5-2.2
民生共享2018年112.9111.6-1.3
民生共享2021年125.0126.0+1.0
民生共享2022年126.0126.4+0.4
民生共享2023年129.2129.5+0.3
[1][2]

怎么看这张表:第3列取自[2024年12月发布](https://www.stats.gov.cn/sj/zxfb/202412/t20241223_1957823.html),第4列取自2025年12月发布;2025年12月发布表注写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后对地区生产总值历史数据进行了系统修订,指数据此重新测算。[1][2]

对照着读:容易混淆的几组数

指数点与百分比:“比2023年提高2.6”是指数点数的变化。[1]

同一年的两个数:2023年总指数在2024年12月发布为132.6,在2025年12月发布为132.4。[1][2]

年均提高:发布所述“年均提高3.3”与本页按(135.0−115.5)÷6计算的结果保留一位小数后相同。[1]

当年升幅与长期提升:2024年当年升幅最大的是创新共建(8.2个指数点);2023年数据发布所说创新共建、协调共进和绿色共保“提升较快”是与2018年相比的年均提高,两种说法的比较期不同。[1][2]

本页的读法

读长三角区域发展指数时,先看总指数和六个分项指数,再看与2018年相比的年均提高;比较不同年份时使用同一次发布的表格。[1][2]

已核实的事实

每条事实标注其证据类型

本节每条事实都标注了证据类型——独立来源交叉核实,或一次原始记录单独确认。

2024年数据发布(2025年12月):「测算结果显示,2024年长三角区域发展指数为135.0(以2015年为基期),比2023年提高2.6。」「自2018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长三角区域发展指数年均提高3.3。」「其中,创新共建和绿色共保分项指数提升较快,2024年分别为160.6和163.8,比2023年分别提高8.2和6.3;示范引领、协调共进和民生共享分项指数稳步提高,分别为129.8、131.0和130.4,与2018年相比,年均分别提高2.3、4.4和3.1;开放共赢分项指数有所波动,2024年为106.6。」[1] 1 源 · 一次原始记录

2024年数据发布(2025年12月)表格:2023年总指数132.4、2024年135.0;创新共建2024年160.6,绿色共保163.8,开放共赢106.6。表注:「注:按照我国国民经济核算数据修订制度和国际通行做法,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后,国家统计局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对地区生产总值历史数据进行了系统修订。」「长三角区域发展指数及分项指数依据修订后的数据进行了重新测算。」[1] 1 源 · 一次原始记录

附注:「长三角区域发展指数共设置6项一级指标、20项二级指标和49项三级指标。」[1] 1 源 · 一次原始记录

2023年数据发布(2024年12月):「根据《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统计监测工作方案》和监测制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统计监测办公室(上海市统计局)测算结果显示,2023年长三角区域发展指数为132.6(以2015年为基期),比2022年提高3.3。」表注:「*注:2022年长三角区域发展总指数及分项指数根据地区生产总值、长三角区域专利转移数量、货物进出口总额占全国比重等指标的核定后数据重新测算。」[2] 1 源 · 一次原始记录

说法与解读

未计入事实的内容 — 每条标明属于哪一类

自此开始为未计入事实的内容:单一来源的报道、发布主体自己的说法、本页的计算或解读,每条分别标明。

按2025年12月发布表格,总指数、示范引领、创新共建、绿色共保的2024年与2023年之差分别为2.6、2.4、8.2、6.3,协调共进两年均为131.0,与发布文字相同。[1] 本页的计算或解读 · 本页计算

按(2024年−2018年)÷6计算,总指数、示范引领、创新共建、协调共进、民生共享分别为3.2500、2.3333、6.3500、4.3667、3.1333,保留一位小数后与发布所述“年均提高”相同;发布未写明“年均提高”的计算方法,本页只作对照。[1] 本页的计算或解读 · 本页计算

两次发布表格的重叠年份(2015、2018、2021、2022、2023年)中,有21个指数值不同,例如总指数2023年由132.6变为132.4、2021年由127.9变为126.9;2025年12月发布注明依据修订后的地区生产总值重新测算。本页不推断各项差额的具体来源。[1][2] 本页的计算或解读 · 本页计算

本页的读法:指数以2015年为100,“提高2.6”是指数点数的变化,不是百分比增速;跨年比较应使用同一次发布的表格,不同发布之间的数值可能因重新测算而不同。[1][2] 本页的计算或解读 · 本页的读法

时间线

  1. 2024-12-23

    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2023年长三角区域发展指数。[2]

  2. 2025-12-24

    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2024年长三角区域发展指数,并依据修订后的地区生产总值重新测算历史数值。[1]

未能确认的部分

这些是本页试图确认而未能确认的问题。留白,不用推测填补。
  • “年均提高”的计算方法
    发布未写明
    截至 2026-11-02 · 已查到 1 处出处
  • 各项重新测算差额的具体来源
    发布只说明依据修订后的地区生产总值重新测算
    截至 2026-11-02 · 已查到 1 处出处
本页的编写过程
撰写
模型
claude-opus-5
时间
2026/11/02 00:52
正文字数
2,635
资料来源
采用来源 2 条
审核
模型
ChatGPT(联网核对出处)
时间
2026/11/02 00:57
结论
要求修改
查看修订记录(3条)
2026/11/02 09:00 首次撰写(claude-opus-5) 创建
2026/11/02 首次撰写。通读2024年、2023年长三角区域发展指数发布全文、表格和附注(记录sha256);差额、年均对照和两次发布对照按发布值计算。 — claude-opus-5 更新
2026/11/02 按审校意见修订:问答改为按2025年12月发布表格计算当年升幅,注明数值亦见发布文字;区分当年升幅与以2018年为比较期的“提升较快”。 — claude-opus-5 更新

常见问题

2024年长三角区域发展指数是多少?

2024年长三角区域发展指数为135.0(以2015年为基期),比2023年提高2.6。[1]

六个分项指数中哪个提高最多?

按2025年12月发布表格计算,创新共建指数2024年为160.6,较2023年上升8.2个指数点,是六个分项指数中当年升幅最大的(本页计算);160.6和8.2亦见发布文字。[1]

为什么2023年的数和去年公布的不一样?

2023年总指数在2024年12月发布为132.6,2025年12月发布为132.4;2025年12月发布注明依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后修订的地区生产总值重新测算。[1][2]

年均提高3.3是怎么来的?

2025年12月发布未写明方法;本页按(2024年135.0−2018年115.5)÷6计算为3.25,保留一位小数后为3.3。[1]

指数由哪些指标构成?

附注写明,长三角区域发展指数共设置6项一级指标、20项二级指标和49项三级指标。[1]

资料来源

  1. [1] 2024年长三角区域发展指数稳步提升 区域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一手来源
    国家统计局网站(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统计监测办公室) · 2025-12-24
    https://www.stats.gov.cn/sj/zxfb/202512/t20251224_1962140.html
  2. [2]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区域发展指数进一步提升 一手来源
    国家统计局网站(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统计监测办公室) · 2024-12-23
    https://www.stats.gov.cn/sj/zxfb/202412/t20241223_19578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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