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货物和集装箱吞吐量怎么读 — 沿海与内河、外贸与集装箱、同比基数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发布港口货物、集装箱吞吐量表,列货物吞吐量、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的自年初累计数与同比,分沿海、内河和主要港口。2026年1—9月货物吞吐量1363870万吨、表列同比增长0.7%;按两年已公布的累计数直接计算,结果与2026年表列的可比口径同比不同;具体调整原因未查明(直接计算为0.5320…%)。
核心数据(时点:2026年1—9月累计;交通运输部2026年10月26日公开)
| 指标 | 上期(2026年1—8月累计) | 本期(2026年1—9月累计) | 较上期变化(两期累计之差,本页推算) | 同比(表列,1—9月累计) | 依据类型 |
|---|---|---|---|---|---|
| 货物吞吐量 | 1206498万吨 | 1363870万吨 | 157372万吨 | 0.7% | 交通运输部2026年1-8月、1-9月港口吞吐量表;差额为本页推算 |
| 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 | 379892万吨 | 429594万吨 | 49702万吨 | 2.9% | 交通运输部2026年1-8月、1-9月港口吞吐量表;差额为本页推算 |
| 集装箱吞吐量 | 24294万TEU | 27502万TEU | 3208万TEU | 4.5% | 交通运输部2026年1-8月、1-9月港口吞吐量表;差额为本页推算 |
三行摘要
1. 2026年1—9月货物吞吐量1363870万吨、表列同比增长0.7%,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429594万吨、表列同比增长2.9%。
2. 集装箱吞吐量27502万TEU、表列同比增长4.5%。
3. 三项均按两年已公布的累计数直接计算,结果与2026年表列的可比口径同比不同;具体调整原因未查明。[1][3]
口径说明:表中均为自年初累计数;“较上期变化”是两期累计之差(本页推算),不是表列9月数。同比照录表列值。本页以Excel附件第一张工作表取数,并与图片目视核对。一手出处:[交通运输部2026年1-9月港口货物、集装箱吞吐量](https://xxgk.mot.gov.cn/jigou/zhghs/202610/t20261026_4226689.html)。[1][2]
与上年表列值对照
| 指标(1—9月累计) | 2025年1-9月表列值 | 2026年1-9月表列值 | 按(2026年÷2025年−1)×100计算的增速(本页计算) | 2026年表列同比 | 可能范围与表列同比取整区间是否有交集(本页计算) | 依据类型 |
|---|---|---|---|---|---|---|
| 货物吞吐量 | 1356652万吨 | 1363870万吨 | 0.5320…% | 0.7% | 无交集 | 交通运输部2025年、2026年1-9月港口吞吐量表;增速为本页计算 |
| 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 | 418601万吨 | 429594万吨 | 2.6261…% | 2.9% | 无交集 | 交通运输部2025年、2026年1-9月港口吞吐量表;增速为本页计算 |
| 集装箱吞吐量 | 26424万TEU | 27502万TEU | 4.0796…% | 4.5% | 无交集 | 交通运输部2025年、2026年1-9月港口吞吐量表;增速为本页计算 |
怎么看这张表:“按(2026年÷2025年−1)×100计算的增速(本页计算)”列未经中间取整;“可能范围与表列同比取整区间是否有交集(本页计算)”列按整数公布值上下各0.5推得可能范围。与2025年1-9月表列值直接相比:货物吞吐量按(1363870÷1356652−1)×100计算为0.5320…%,可能范围(按四位小数向外取整)0.5319%~0.5322%,表列同比0.7%;外贸货物吞吐量按(429594÷418601−1)×100计算为2.6261…%,可能范围(按四位小数向外取整)2.6258%~2.6264%,表列同比2.9%;集装箱吞吐量按(27502÷26424−1)×100计算为4.0796…%,可能范围(按四位小数向外取整)4.0757%~4.0835%,表列同比4.5%。三项与表列同比的取整区间均无交集,四舍五入不足以解释。所引2026年表注写有“同比增速均按可比口径计算”,所引2025年表注未写这一句;表中未列可比口径下的上年基数,各项差距的具体原因未查明。[1][3]
沿海与内河
| 期间与指标 | 沿海合计 | 内河合计 | 沿海合计加内河合计(本页计算) | 全国总计(表列) | 依据类型 |
|---|---|---|---|---|---|
| 2026年1—9月货物吞吐量 | 876869万吨 | 487002万吨 | 1363871万吨 | 1363870万吨 | 交通运输部港口吞吐量表;相加为本页计算 |
| 2026年1—9月外贸货物吞吐量 | 386616万吨 | 42979万吨 | 429595万吨 | 429594万吨 | 交通运输部港口吞吐量表;相加为本页计算 |
| 2026年1—9月集装箱吞吐量 | 24246万TEU | 3256万TEU | 27502万TEU | 27502万TEU | 交通运输部港口吞吐量表;相加为本页计算 |
| 2026年1—8月货物吞吐量 | 777040万吨 | 429458万吨 | 1206498万吨 | 1206498万吨 | 交通运输部港口吞吐量表;相加为本页计算 |
| 2026年1—8月外贸货物吞吐量 | 341885万吨 | 38007万吨 | 379892万吨 | 379892万吨 | 交通运输部港口吞吐量表;相加为本页计算 |
| 2026年1—8月集装箱吞吐量 | 21415万TEU | 2878万TEU | 24293万TEU | 24294万TEU | 交通运输部港口吞吐量表;相加为本页计算 |
| 2025年1—9月货物吞吐量 | 865683万吨 | 490969万吨 | 1356652万吨 | 1356652万吨 | 交通运输部港口吞吐量表;相加为本页计算 |
| 2025年1—9月外贸货物吞吐量 | 375379万吨 | 43222万吨 | 418601万吨 | 418601万吨 | 交通运输部港口吞吐量表;相加为本页计算 |
| 2025年1—9月集装箱吞吐量 | 23268万TEU | 3155万TEU | 26423万TEU | 26424万TEU | 交通运输部港口吞吐量表;相加为本页计算 |
怎么看这张表:“沿海合计加内河合计(本页计算)”列把表中沿海合计与内河合计相加。沿海合计加内河合计与全国总计:三期九项中六项相同,三项相差1(万吨或万TEU),各值按整数公布,可能范围与取整区间有交集(本页计算),这只说明在四舍五入下可以并存,并非已确认差异原因。[1][2][3]
对照着读:容易混淆的几组数
货物与外贸货物:外贸货物吞吐量429594万吨是货物吞吐量1363870万吨中的“其中”项。[1]
万吨与万TEU:货物吞吐量以万吨计,集装箱吞吐量以万TEU计,两者单位不同。[1]
表与转载报道:吞吐量表列货物吞吐量1363870万吨;交通运输部网站转载的媒体报道写136.4亿吨,同比都是0.7%。[1][4]
本页的读法
读港口吞吐量时,先确认是自年初累计数,再分清货物与其中的外贸货物、万吨与万TEU、沿海与内河。同比以表列值为准;用上年表列值直接相除时,三项都与表列同比不符,表注写明同比按可比口径计算,原因未查明。[1][2][3]
已核实的事实
每条事实标注其证据类型本节每条事实都标注了证据类型——独立来源交叉核实,或一次原始记录单独确认。
2026年1-9月表(本页录入):全国总计货物吞吐量1363870万吨、同比0.7%,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429594万吨、2.9%,集装箱吞吐量27502万TEU、4.5%;沿海合计876869万吨、386616万吨、24246万TEU;内河合计487002万吨、42979万吨、3256万TEU。表注:注:自2024年起发布全国主要港口数据,主要港口来源于《全国港口与航道布局规划》。表中“–”表示该项数据因口径调整或变化幅度较大,不宜比较;“…”表示该项数据不足最小单位数;空格表示无该项数据或为零;同比增速均按可比口径计算。[1] 1 源 · 一次原始记录
2026年1-8月表(本页录入):全国总计货物吞吐量1206498万吨、0.5%,外贸货物吞吐量379892万吨、2.8%,集装箱吞吐量24294万TEU、4.0%。[2] 1 源 · 一次原始记录
2025年1-9月表(本页录入):全国总计货物吞吐量1356652万吨、4.6%,外贸货物吞吐量418601万吨、3.3%,集装箱吞吐量26424万TEU、6.3%。表注:注:自2024年起发布全国主要港口数据,主要港口来源于《全国港口与航道布局规划》。表中“–”表示该项数据因口径调整或变化幅度较大,不宜比较;“…”表示该项数据不足最小单位数;空格表示无该项数据或为零。[3] 1 源 · 一次原始记录
说法与解读
未计入事实的内容 — 每条标明属于哪一类自此开始为未计入事实的内容:单一来源的报道、发布主体自己的说法、本页的计算或解读,每条分别标明。
与2025年1-9月表列值直接相比:货物吞吐量按(1363870÷1356652−1)×100计算为0.5320…%,可能范围(按四位小数向外取整)0.5319%~0.5322%,表列同比0.7%;外贸货物吞吐量按(429594÷418601−1)×100计算为2.6261…%,可能范围(按四位小数向外取整)2.6258%~2.6264%,表列同比2.9%;集装箱吞吐量按(27502÷26424−1)×100计算为4.0796…%,可能范围(按四位小数向外取整)4.0757%~4.0835%,表列同比4.5%。三项与表列同比的取整区间均无交集,四舍五入不足以解释。所引2026年表注写有“同比增速均按可比口径计算”,所引2025年表注未写这一句;表中未列可比口径下的上年基数,各项差距的具体原因未查明。[1][3] 本页的计算或解读 · 本页计算
沿海合计加内河合计与全国总计:三期九项中六项相同,三项相差1(万吨或万TEU),各值按整数公布,可能范围与取整区间有交集(本页计算),这只说明在四舍五入下可以并存,并非已确认差异原因。1—9月累计减1—8月累计:货物吞吐量157372万吨、外贸货物吞吐量49702万吨、集装箱吞吐量3208万TEU,这是按累计数相减的推算值(本页推算,并非表列9月数)。[1][2][3] 本页的计算或解读 · 本页计算
交通运输部网站2026年10月28日转载的媒体报道(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写道:「港口是经济发展“晴雨表”,前三季度,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36.4亿吨、同比增长0.7%,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8亿标箱、同比增长4.5%。」其中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长0.7%、集装箱吞吐量同比增长4.5%,与吞吐量表所列相同;该报道不作为独立核对依据,本页不另作解释。[4] 单一来源 ×1 · 交通运输部网站转载的媒体报道(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外贸货物吞吐量是货物吞吐量中的“其中”项,不与货物吞吐量相加;集装箱吞吐量以万TEU计,与以万吨计的货物吞吐量单位不同。表注写明“–”表示因口径调整或变化幅度较大不宜比较,读分港口同比时应先看该栏。[1] 本页的计算或解读 · 本页的读法
时间线
未能确认的部分
这些是本页试图确认而未能确认的问题。留白,不用推测填补。- 可比口径下的上年同期基数
- 9月单月吞吐量的官方单列数
- 模型
- claude-opus-5
- 时间
- 2026/10/29 14:54
- 正文字数
- 2,851
- 资料来源
- 采用来源 4 条
- 模型
- ChatGPT(联网核对出处)
- 时间
- 2026/10/29 15:02
- 结论
- 要求修改
查看修订记录(3条)
| 2026/10/29 09:00 | 首次撰写(claude-opus-5) | 创建 |
| 2026/10/29 | 首次撰写。通读交通运输部2026年1-9月、1-8月和2025年1-9月港口货物、集装箱吞吐量页面及图片、Excel附件(记录sha256),以附件第一张工作表取数并与图片目视核对;补引交通运输部网站2026年10月28日稿件为辅助出处;差额、增速、取整区间按公布值计算,未经中间取整。 | 更新 |
| 2026/10/29 | 按审校意见修订:摘要、三行摘要和常见问题中的不一致表述改为“按两年已公布的累计数直接计算,结果与2026年表列的可比口径同比不同;具体调整原因未查明”;辅助出处改标为交通运输部网站转载的媒体报道,不作为独立核对依据;可能范围注明按四位小数向外取整。 | 更新 |
常见问题
2026年1—9月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是多少?
2026年1—9月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1363870万吨,表列同比增长0.7%。[1]
集装箱吞吐量是多少?
2026年1—9月集装箱吞吐量27502万TEU,表列同比增长4.5%。[1]
用去年的表算增速,为什么和表列同比不一样?
2026年1-9月货物吞吐量1363870万吨与2025年1-9月表列1356652万吨直接计算为0.5320…%,表列同比0.7%;按两年已公布的累计数直接计算,结果与2026年表列的可比口径同比不同;具体调整原因未查明。[1][3]
外贸货物吞吐量和货物吞吐量是什么关系?
2026年1-9月表中外贸货物吞吐量列在货物吞吐量之下,是“其中”项,不宜与货物吞吐量相加。[1]
官方链接
- 官方 交通运输部 — 数据
资料来源
- [1] 2026年1-9月港口货物、集装箱吞吐量 一手来源
- [2] 2026年1-8月港口货物、集装箱吞吐量 一手来源
- [3] 2025年1-9月港口货物、集装箱吞吐量 一手来源
- [4] 我国交通运输经济运行总体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