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财金〔2026〕95号)— 新发放商贷购买首套商品住房、120平方米以下且150万元以下,年化贴息1个百分点、最长5年
财政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9月29日印发通知:2026年10月1日起暂定1年,新发放商贷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不含置换存量贷款)、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且价格150万元以下(含)的,按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最长5年贴息,单户上限100万元,中央与地方按90%、10%分担。
核心要点(时点:2026年9月29日印发,10月1日起实施)
| 指标 | 上期(政策实施前) | 本期(2026年10月1日起) | 环比(本次新设,非月度环比) | 同比(较上年同期) | 依据类型 |
|---|---|---|---|---|---|
| 中央财政对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贴息 | 未设(答记者问称中央财政此次为首次贴息) | 年化1个百分点 | 本次新设 | 不适用(新出台政策,无上年同期值) | 通知与答记者问原文 |
| 贴息期限 | 政策实施前未设 | 不超过5年 | 本次新设 | 不适用(新出台政策,无上年同期值) | 通知原文 |
| 单户可贴息贷款规模上限 | 政策实施前未设 | 100万元 | 本次新设 | 不适用(新出台政策,无上年同期值) | 通知原文 |
| 住房面积条件 | 政策实施前未设 | 120平方米以下(含) | 本次新设 | 不适用(新出台政策,无上年同期值) | 通知原文 |
| 住房价格条件 | 政策实施前未设 | 150万元以下(含) | 本次新设 | 不适用(新出台政策,无上年同期值) | 通知原文 |
| 资金分担 | 政策实施前未设 | 中央90%、地方10% | 本次新设 | 不适用(新出台政策,无上年同期值) | 通知原文 |
| 实施期限 | 政策实施前未设 | 2026年10月1日起,暂定1年 | 本次新设 | 不适用(新出台政策,无上年同期值) | 通知原文 |
| 资金总规模 | 政策实施前未设 | 执行中不设上限,据实结算 | 本次新设 | 不适用(新出台政策,无上年同期值) | 答记者问原文 |
三行摘要 1. 2026年10月1日起暂定1年,新发放商贷买首套房、面积120平方米以下且总价150万元以下,可享受贴息。 2. 按本金年化贴息1个百分点、最长5年,单户贷款规模上限100万元;中央、地方按90%、10%分担。 3. 银行在每月收息时自动扣减,无需另行申请;新房和二手房都可以,公积金贷款不叠加。[1][3]
口径说明:本页为政策文件,不是时间序列数据。“上期”指政策实施前,答记者问称此次为中央财政首次对这类商贷贴息;“同比”不适用。金额、面积、比例均为通知原文,无四舍五入。一手出处:[财政部通知原文](https://jrs.mof.gov.cn/zhengcefabu/phjr/202609/t20260929_3998312.htm),[答记者问](http://jrs.mof.gov.cn/zhengcejiedu/202609/t20260929_3998314.htm)。[1][2][3]
通知规定了什么
支持对象:三项条件同时满足——新发放商贷购买首套住房(不含置换存量贷款)、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价格150万元以下(含)。[1]
贴息标准:按贷款本金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5年,单户可贴息贷款规模上限100万元;政策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暂定1年,期间新发放的符合条件贷款可享受。[1]
资金与办理: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按90%、10%承担,省级以下分担比例由省级财政部门确定;资金采取「“预拨+结算”」方式;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均可经办,银行负责审核贴息资格。[1]
监管:财政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适时开展联合抽查,「发现通过违规操作套取骗取贴息的,收回贴息资金。」[1]
对照着读:容易混淆的几组概念
贴息与降低贷款利率:通知规定财政按本金年化1个百分点贴息、银行按月收息时自动扣减(本页读法:这不同于直接下调合同利率,通知未直接写明合同利率是否变化),答记者问称「借款人正常还贷,贴息优惠会直接体现在每期还款金额里。」[1][3]
新房与二手房:首套住房按现行政策认定,答记者问明确既包括新房也包括二手房。[3]
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本政策只针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不叠加享受。[3]
贷款规模上限与房价上限:100万元是单户可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150万元是所购住房价格上限,两者是不同条件。[1]
本页的读法
按本页示例计算,100万元、30年等额本息、合同利率3.0%的贷款,5年累计贴息约4.73万元,与官方“近5万元”的说法一致。实际金额取决于贷款金额、期限、还款方式和合同利率;超过100万元的贷款只按100万元计算贴息。[1][3]
已核实的事实
每条事实标注其证据类型本节每条事实都标注了证据类型——独立来源交叉核实,或一次原始记录单独确认。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于2026年9月29日印发《关于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文号财金〔2026〕95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1][2][3] 1 源 · 一次原始记录
支持对象须同时符合三项条件:「使用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不包括使用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存量贷款」;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价格150万元以下(含)。[1][2] 1 源 · 一次原始记录
贴息标准:「政策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限暂定1年」,财政部门按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5年的贴息,「单户可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为100万元。」[1][2] 1 源 · 一次原始记录
「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分别按照90%、10%承担。」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均可经办;银行「按月收息时,自动扣除对应贴息金额,实现“免申即享”」。[1][2] 1 源 · 一次原始记录
答记者问:「此次中央财政首次对部分收入相对不高的群体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进行贴息」;「“首套住房”的认定按照现行政策执行,既包括新房也包括二手房」;购买保障性住房和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此次不叠加享受政策支持」。[3][4] 1 源 · 一次原始记录
答记者问:1个百分点「按照目前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相当于优惠了利率的三分之一」;对一笔长期限100万元贷款,「贴息政策最多可帮助借款人累计减少付息近5万元」;「执行中资金总规模不设上限,预算已做充分安排,据实结算。」[3][4] 1 源 · 一次原始记录
说法与解读
未计入事实的内容 — 每条标明属于哪一类自此开始为未计入事实的内容:单一来源的报道、发布主体自己的说法、本页的计算或解读,每条分别标明。
示例(按月、以每月还款前贷款余额计算,实际结算以经办银行为准):假设贷款100万元、期限30年、等额本息、合同利率3.0%,60个月均符合贴息条件:第1个月贴息约833元,5年累计贴息约47342元;同条件等额本金约45903元。与答记者问“近5万元”的说法一致。在同一示例口径下,若贷款余额5年内不减少,100万元×1%×5年=5万元,为理论上限。[1][3] 本页的计算或解读 · 本页计算(示例,假设条件见文)
答记者问(2026年9月29日)称1个百分点相当于目前首套商贷利率的三分之一,按此推算当时首套商贷利率约为3%;这是本页推算,不是公布的利率统计,发布稿未直接给出该利率。[3] 本页的计算或解读 · 本页推算
答记者问称政策旨在帮助进城务工人员等新市民、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人以及城镇工薪家庭等刚需购房家庭降成本、减负担。[3] 发布主体自己的说法(一手来源)· 未经独立核实 · 三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说明
按通知“按月收息时,自动扣除对应贴息金额”的安排,本页理解为贴息由财政补贴、银行在每月收息时扣减,通知未直接写明合同利率是否变化;面积和价格两项条件须同时满足,超过100万元的贷款只按100万元计算贴息。[1][3] 本页的计算或解读 · 本页的读法
时间线
未能确认的部分
这些是本页试图确认而未能确认的问题。留白,不用推测填补。- 各省省级以下财政的分担比例
- 政策实施后的贴息贷款发放规模
- 模型
- claude-opus-5
- 时间
- 2026/10/08 09:00
- 正文字数
- 1,717
- 资料来源
- 采用来源 4 条
- 模型
- ChatGPT(联网核对出处)
- 时间
- 2026/10/07 09:32
- 结论
- 要求修改
查看修订记录(3条)
| 2026/10/08 09:00 | 首次撰写(claude-opus-5) | 创建 |
| 2026/10/08 | 首次撰写。通读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网站发布的通知全文及三部门答记者问;示例贴息金额由程序计算核对。 | 更新 |
| 2026/10/07 | 发布前经 ChatGPT 对照出处独立审核;原文能证实的意见已采纳。 | 更新 |
常见问题
什么样的房子能享受贴息?
须同时满足:首套住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价格150万元以下(含),且使用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1]
贴息政策什么时候开始?
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暂定1年,期间新发放的符合条件贷款可享受。[1]
公积金贷款能享受吗?
不能:本政策只针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不叠加享受(答记者问,2026年9月29日)。[3]
已有的房贷能换成贴息贷款吗?
不能:财金〔2026〕95号通知明确不包括使用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存量贷款。[1]
官方链接
资料来源
- [1] 关于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95号) 一手来源
- [2]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 一手来源
- [3]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答记者问 一手来源
- [4]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答记者问 一手来源